中国修改网络安全法 完善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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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电 (记者 谢雁冰)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法重点完善危害网络运行安全、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、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,加大处罚力度。

10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。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

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当天在答记者问时介绍说,这次网络安全法修改,在深入总结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,重点完善了危害网络运行安全、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、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,加大处罚力度,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,并与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,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、有效性、协同性。

  此次修法增加规定,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统筹发展和安全,推进网络强国建设。

  为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发展需要,此次修法增加一条规定: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,推进训练数据资源、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,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,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;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,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,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。(完)

【编辑:王yN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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